財金〔2025〕1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行,各金融監管局,地方金融管理機構,相關銀行,各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 就業是最基本的民生。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的決策部署,進一步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增信分險作用,引導更多金融資源精準支持就業創業,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落實就業優先戰略,加強財政金融與就業政策協同聯動,加力就業崗位挖潛擴容,支持重點群體創業,提升金融資源的就業帶動力,全力促發展惠民生。 ——堅持服務實體與支持就業融合發展。政府性融資擔保聚焦支小支農主業,加大對吸納就業能力強、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支持力度,助力企業在擴大生產投資中穩定和增加就業崗位,實現高質量發展與就業擴容相輔相成。 ——堅持政策引導與市場運作有機統一。強化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政策傳導和體系引領作用,優化資源配置,推動體系提升穩就業促創業政策效能。金融機構遵循市場化運作和商業可持續原則,在依法合規前提下自主選擇服務對象。 ——堅持創新發展與風險防控統籌兼顧。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和銀行積極創新金融產品及服務模式,強化科技賦能,打造便捷化線上普惠小微產品,滿足小微企業多樣化融資需求;堅守風險可控底線,將審慎經營要求貫穿業務全流程。 二、加力支持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 (一)探索設立融資擔保就業貢獻度指標。構建可量化、可考核的融資擔保就業貢獻度指標體系,科學衡量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年度帶動就業人數實現正增長情況、單位擔保資源帶動就業人數高于平均水平情況,強化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支持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的正向激勵。 就業貢獻度=合作機構當年穩就業人數/該機構上年穩就業人數×50%+合作機構單位業務規模穩就業人數/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單位業務規模穩就業人數×50%。其中,單位業務規模穩就業人數=合作業務穩就業人數/合作業務規模。 (二)優化融資擔保資源配置。構建以就業貢獻度為導向的擔保資源分配機制,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在分配再擔保業務授信額度時,新增就業貢獻度指標作為重要影響因素。對于就業貢獻度較大的合作機構,給予再擔保資源傾斜。 (三)實施差異化再擔保費優惠。建立再擔保費優惠與就業貢獻度指標掛鉤機制,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按就業貢獻度對合作機構再擔保費分檔給予差異化優惠。對于就業貢獻度較大的合作機構,給予較多再擔保費優惠,再擔保費優惠最高不超過20%。 (四)創新專項金融產品服務。深化“政、銀、擔”合作,鼓勵銀行和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積極制定吸納就業人數多、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專屬綜合性服務方案,探索創新開發專項為小微企業支付員工工資的金融產品,開展穩崗擴崗專項貸款業務,對用工人數未減少、受關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主動提供優質金融服務。 (五)降低融資擔保門檻。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逐步減少、取消對吸納就業人數多、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融資擔保的抵質押反擔保要求,弱化盈利考核,加大對首貸、首擔客戶的開拓力度,降低融資準入門檻。 三、助力重點群體創業帶動就業 (六)支持重點人群積極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支持應屆和往屆高校畢業生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可同等享受高校畢業生創業擔保貸款相關政策。 (七)積極為創業擔保貸款提供擔保。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退役軍人、脫貧人口、返鄉創業農民工、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網絡商戶、農村自主創業農民等十類重點就業群體以及吸納其就業的小微企業申請的創業擔保貸款,積極提供擔保增信服務,重點支持處于初創期的創業創新小微企業。在具備條件的地方,試點探索由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以一般擔保責任模式,為創業擔保貸款業務提供擔保增信。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將符合條件的創業擔保貸款擔保業務納入再擔保業務范圍。 (八)降低創業群體綜合融資成本。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可持續經營的基礎上,探索地方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創業擔保貸款減收擔保費或對守信客戶給予返還部分擔保費激勵,推動銀行合理確定創業擔保貸款利率水平。對以銀擔損失分擔模式開展的創業擔保貸款,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給予再擔保費差異化優惠。 (九)加大財政獎補政策支持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財政支持力度,統籌財政資金用于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創業擔保貸款風險補償、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減收創業擔保貸款擔保費獎補、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補充、提升個人或小微企業申領創業擔保貸款便利度信息化支持等相關工作。 (十)提升創業擔保貸款發放效率。建立創業擔保貸款“快審、快批、快保、快貸”機制,推廣線上化業務模式和銀擔合作“總對總”模式,簡化審批流程,推動銀行加快放貸速度。 四、強化信息歸集共享 (十一)健全跨部門數據共享機制。鼓勵地方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建立資格審核、貸款發放、擔保增信、財政貼息等數據共享平臺,優化創業擔保貸款相關數據及擔保穩定和新增就業人數統計,提升數據質量和政策精準性。 (十二)優化數字化平臺建設。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優化全國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管理服務平臺,強化數據統計、交叉核驗和動態分析等功能,為穩就業專項產品提供數據支撐。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充分利用企業就業人數、社保繳納、代發工資、結算流水等大數據,推動融資服務從“經驗驅動”向“數據驅動”轉型,提升服務質效。 五、加強組織實施 (十三)加強部門協同聯動。地方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完善協作機制,細化政策舉措,加強宣傳引導,聚焦經營主體融資穩崗需求,推動銀擔機構主動對接,緩解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融資難題。金融管理部門加強正向激勵,采取差異化監管政策,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將信貸資源更多投向小微企業、“三農”、特殊群體等普惠金融領域。 (十四)強化績效考核引導。地方財政部門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促進就業創業成效納入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考核體系,考核結果作為政策支持、獎勵激勵的重要依據,激發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服務就業創業的內生動力。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 2025年12月9日